2017-12-18 19:09:02
2017年12月9日,南京登绿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新型环保轻质隔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南京登绿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南京普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纯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结论,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2月18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南京登绿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环保轻质隔板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漆桥镇双秀路28号,租用江苏百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号、3号厂房,该公司目前年产PRC新型环保轻质隔墙板50 万m2/a,公司EPS改性板项目未生产。
二、 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纯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南京登绿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环保轻质隔板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7)苏纯(验)字(048)号],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的浓度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表1 中水作标准,单项次达标率100%。
(2)废气:该项目各测点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周界外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 类区标准。
(4)固废: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产生的边角料回用。
(5)总量:该项目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003t/a,氨氮排放总量为0.0001 t/a,总磷排放总量0.00002 t/a,悬浮物排放总量0.0008 t/a,总量控制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三、 验收结论
南京登绿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7年12月18日-2018年01月18日
举报电话:56818657
公示地点:http://www.jscthj.com/;南京市高淳区漆桥镇双秀路28号南京登绿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大门西侧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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